罗国林律师亲办案例
撤销县政府林权处理决定
来源:罗国林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1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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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xx对xx县人民政府楚雄林权处理决定不服,经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仍然不服,并提起行政诉讼,被一审判决败诉。上诉人夏xx对一审判决不服,提出上诉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3月作出(2015)云高行终字第1xx号判决“一,撤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原审判决;二,撤销xx县人民政府x行决字第xx号行政处理决定,楚雄州政府云x政行复决字第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。;三,责令xx县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行政处理决定,四,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xx县人民政府承担”

经历六个月诉讼,法院终审撤销了县政府、州人民政府的错误行政处理决定,二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纠正了中级法院的错误判决,公民个人夏xx成功取得胜利。本案极具有指导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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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山路南华法院旁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罗国林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云南润泰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5323*********8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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